全国政协委员连玉明: ​保护非遗知识产权 统筹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时间:2021-03-08 来源: 文旅中国

      近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文化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但相较于科技领域,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侵权成本更低,举证和维权难度更大,基础相对薄弱。其中,非遗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又更为复杂。
      比如,我观察到一些非遗传承人凭借智慧与技艺创造的作品往往面临被“仿制”和被“山寨”的风险。一些知名老字号在长期变迁中普遍权属不清,造成保护老字号权益、制止不正当竞争的难度非常大。

      2020年11月7日,连玉明委员参加全国政协无党派人士界别委员“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赴浙江省专题视察活动。
      2020年11月3日至7日,全国政协无党派人士界别委员专题视察团赴浙江省,就“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主题开展视察,我参与了全程考察,实地了解文化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和保护体系,感受这项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和激励创新作用。这期间,我跟随考察团深入杭州、嘉兴、金华、绍兴等市实地视察,参观了国内第一家互联网法院、第一家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中心等,深入这些地方的司法机构、文化产业园区、互联网公司、文创动漫企业、中国网络作家村以及“老字号”视察调研,让我学习了浙江经验,受益匪浅。
      2017年,国内首家“中国网络作家村”落户杭州,包括首任“村长”唐家三少、月关等一大批知名网络作家在此成立工作室潜心创作。我了解到“作家村”开村一年后,正式上链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区块链。网络作家只要登录法院的网页讼诉平台,就可以线上完成从创作到维权所有内容的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网络作品作者身份确定难、作品形成时间及内容固定难和侵权证据取证难等问题得以有效解决。我对此非常感兴趣,详细询问细节问题,建议“应当加大区块链特别是主权区块链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技术支持和示范应用”。
      这次调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来后,我结合调研情况,经过仔细研究,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列入立法议程。在非遗的活态传承中产生的大量非遗文创作品产品,又同时具有私权属性,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是非遗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提和条件。目前,越来越多的非遗传承人开始把具有创新性的作品交由版权中心办理版权登记,但依然缺乏对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依据。可以考虑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与版权制度相结合,完善立法内容,关注核心技艺与核心意蕴的产权确认、产权授权和产权交易监管,按照非遗保护与发展并存原则,在捍卫人文价值的同时,守护私权权益,促进公私权利再分配。
      二是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权。由于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不完善、对传承人激励不足等因素,无法有效保障非遗传承人的发展权。因此,要健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国家相关部门应与民间团体相互协调,统一认定标准,建立合理分工的工作关系,实现个体传承人认定制度科学化、团体传承人认定制度一体化。通过保护传承人的身份权、对传承人身份进行标识、构建传承人财产利益分享机制等,保护传承人的发展权益。
      三是进一步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要探索著作权集体管理延伸至非遗领域,成立非遗领域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立协调均衡权利人、使用者之间利益的协调机制。
      四是注重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入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已经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但还有大量的、种类丰富的非遗散落在乡村,既不在历史文化名村之列,也没有被列入国家级或者省级非遗名录,亟待对这部分非遗进行调研和梳理,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以保护。
      五是研究推动区块链特别是主权区块链在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运用。在非遗数字化发展的趋势下,要进一步强化区块链与非遗数字版权的融合,探索“区块链+监管+司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形成一套更加便捷可信的解决方案,包括非遗知识产权的原创性证明、数字版权登记、快速定位侵权、全方面在线取证、多方式举证溯源等。
      此外,我也一直关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情况。2019年5月16日,在第二届冬奥文化前沿论坛高端对话会上,我提出了通过北京冬奥会推动从“三亿中国人上冰雪”到“三亿外国人登长城”的观点,得到与会专家的肯定。
      2020年9月11日,我参加了以“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情况”为主题的全国政协第十七次重点关切议题情况通报会。2020年8月至9月,我随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监督性调研活动走进山西、河北。在调研过程中,我发现目前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总体规划不足,存在“建设各管一段、标准参差不齐”等问题。
      为此,今年两会,我又带来了《关于加快编制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总体规划、高质量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提案》。
      在提案中,我建议,一是加快编制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总体规划,更加突出整体性。建立健全与国家长城文化公园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投入机制、资源配置机制,打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利益藩篱和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成果共用、信息互通、权责互联。把“长城脚下的美丽乡村”建设纳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总体规划的战略布局。
      二是加快制定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负面清单”,更加强调保护性。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要把保护好长城历史文化遗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要明确禁止性规定和限制性规定,尤其要明确哪些东西不能搞、哪些事情不能做。
      三是进一步提升北京长城保护利用的文化价值,更加彰显代表性。要把北京长城文化带作为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要组成,统筹推进长城保护与文化建设,让世界感知中国文化的独特魅力,让中国文化影响世界,创造可持续的冬奥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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